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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4日起,宁波余姚26套“电子警察”上岗!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7 11:04:00    

4月14日起,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余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复用、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对以下5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:

①“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”;

②“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”;

③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”;

④“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”;

⑤“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”。

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图——

记者 张贻富

编辑 张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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